溫哥華華人宣道會 - 粵語事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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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仰宣言

宣道會信仰要條 (STATEMENT OF FAITH)

  1. 敬奉獨一真神,無限至善 (申32: 4;太 5: 48;賽 44: 6, 45:5-6),永存三位一體:聖父、聖子、聖靈 (太28:19)。
  2. 相信耶穌基督既為真神亦為完全人 (腓 2:6-11;來2:14-18;西2:9),為聖靈感孕,藉童貞女馬利亞而生 (太 1:18),捨身十架,為贖罪祭牲,義者代替不義,使信者藉寶血得生,稱義得救。衪又按聖經所記三日後復活 (徒 13:39;林前15:3-5),今尊為吾等大祭司,榮坐上帝右邊 (來 4:14-15;9:24-28),不日再來建立公義和平國度 (太 25:31-34;徒1:11)。
  3. 聖靈乃受遣神聖者,內住信徒心中 (約 14:16-17),引領及教導信徒,賜予能力,使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責 (約 16:7-11)。
  4. 新舊約聖經乃神所默示,其原稿絕無錯誤,乃神啟示聖旨使人得救,為基督信仰與生活唯一法典和權威 (提後 3:16-17;彼後 1:20-21)。
  5. 神按己形像樣式造人 (創 1:27),後世人勃逆,墮落,咎取身體靈魂死亡。後代人類生具罪性,遠離生命之主,惟賴主耶穌基督代贖鴻恩,信者蒙恩得救 (羅8:8;約壹2:2)永享恩福,頑梗不信者被罰永受苦 (太 25: 41-46;帖後 1:7-10)。
  6. 唯獨耶穌基督成就普世救恩,祂是世人唯一拯救。悔改相信者自聖靈重生,被稱義成聖,蒙受永生救恩,貴為上帝兒女 (多 3:5-7;徒 2:38;約1:12;林前6:11)。
  7. 信徒當在主耶穌基督內成聖歸主,此乃神旨 (帖前 5:23)。信徒生命需離罪與世人不同,全然奉獻歸主,分別為聖。後必活出聖潔生命,得力事奉,實踐大使命 (徒 1: 8)。
  8. 耶穌基督成就救恩,包括使人肉身得蒙醫治。當照聖經教訓為病人抹油禱告,此乃教會於今所當享特權 (太 8:16-17;雅 5:13-16)。
  9. 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。普世教會乃由世上所有信靠耶穌基督,蒙寶血赦罪得贖,藉聖靈重生,受基督差遣往普天下去向萬國萬民,傳主福音,為基督作見證 (弗 1:22-23;3 : 6-12) 的信眾組成。地方教會乃普世教會的可見形體。它由地方信眾組成,聚集互為肢體,旨在同心敬拜禱告真神,領受真道聖言,彼此相交,廣傳福音,奉行聖禮:向信者施洗,並同領聖餐 。各主內地方教會乃需互相支持,鼓勵,同心實踐教會使命(來 10:25; 徒2:41-47)。
  10. 將來死人必身體復活。義者復活得生 (林前 15: 20-23),不信者復活受審 (帖後 1:7-10)。
  11. 主耶穌基督必隨時復臨 (帖前 4:13-17;徒 1:7-10;林前 1:7)。此乃聖徒活潑盼望,激勵生活分別為聖,事奉熱切忠誠,完成主託付大使命 (多 2:11-14)。
    (此乃中文譯本,需以加拿大宣道會會冊,2004年英文版的信仰要條為準。)